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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前不久在国内某新闻网站上看到一个老故事,标题是《苦笑的过去:纽约党委如何控制纽约时报》,讲的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个老故事。

【/h/】因为没有注明信息来源,所以第一次看这个旧新闻的时候并不相信,以为是虚构的讽刺笑话,但是里面提到的人物都是实名。

【/h/】搜索后,这条旧闻来自2011年12月7日《中国青年报》第12期刊登的一篇纪实报道《国门开》(冰点特稿820号),确实是个真实的故事。

纽约党委如何控制《纽约时报》?

1979年1月1日,中美正式建交。约翰&米德多,前美国驻华联络处一秘,建交后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参赞;汤姆森(约翰·汤姆森中文名字唐占尼)负责两国的文化交流。

新时期首批赴美留学的中国留学生

【/h/】1979年初,在送走并迎来第一批中美两国的留学生后,汤姆森不得不实施美国国际访问计划,即每年选择数十名中国人访问美国,其中包括来自媒体和教育领域的人士。第一批,他邀请了北京五家有影响力的媒体的国际新闻编辑。

当时他认为媒体很重要。访问美国后,他可以写文章、报道和传播信息。出发前,汤姆森和美国大使馆的几名官员邀请这些编辑共进晚餐,与他们确定了参观路线,并安排了各个地方的参观内容。

在汤姆森看来,媒体人必须参观纽约,因为它是美国的媒体中心。介绍完纽约的情况后,他问面前的编辑:你想在纽约看到什么?编辑们互相转动手肘,确保一个稍微年长的人会说话。他很郑重的说:【/s2/】我们去纽约,主要是想知道纽约党委是怎么控制《纽约时报》的。

三十三年后的2011年11月15日,前外交官汤姆森作为美国加州大学北京中心主任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王波的采访。他回忆说:我当时告诉他们,美国有两大政党,但《纽约时报》不属于任何政党,与政府无关。但他们不相信,看起来很可疑。

这个看似荒诞的旧闻,现在真实地反映了中国人在长期闭关锁国之后,对西方国家的无知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

其实类似的老故事也不少。比如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政府派去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留学的一些中国留学生,由于出国前长期的政治教育使资本主义国家的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出国后他们的观念立刻发生颠覆性的变化。因此,相当一部分中国学生在完成学业(获得博士学位)后留了下来。

然而,让我想起这个旧闻的主要事情是,《纽约时报》在北京五位有影响力的媒体编辑访美之前,恰好经历了两次里程碑式的宪法诉讼。这两起诉讼都涉及到美国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对新闻出版自由的保护。

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就下列事项制定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信仰自由;剥夺言论或新闻自由;或者剥夺人民和平集会的权利,向政府请愿要求纠正。

杰斐逊,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也是宪法修正案的重要推动者。在1804年的一封信中,他指出人类可以被理性和真理所统治。因此,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向他打开通往真理的所有道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有效的方法是新闻自由。

纽约时报公司诉沙利文

第一个里程碑式的宪法诉讼是1964年《纽约时报》公司诉沙利文案。

1960年3月29日,《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支持马丁&米德多的文章;Luther & middot金和南方自由委员会题为“关注他们”的广告描述了南方地区猖獗的种族歧视,并批评当地警方镇压民权活动分子和示威学生而不指名道姓。

由于审查人员控制不严,广告的一些细节不准确。随后,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的一名警官沙利文在当地法院以诽谤罪起诉《纽约时报》,最终判决《纽约时报》和四名牧师向沙利文支付50万美元。

1962年8月30日,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驳回了《纽约时报》的上诉,指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没有保护诽谤言论,维持原判。两次审判失败后,几乎被当地政府官员接二连三提出的索赔逼得走投无路的《纽约时报》要求联邦最高法院重审此案。1963年1月,联邦最高法院同意重审此案。

1964年3月9日,美国最高法院法官以9票对0票撤销了下级法院的判决。这是第一修正案原则首次在联邦法院适用于州诽谤法。

【/h/】布伦南大法官撰写的判决书指出,在美国,参与公共讨论是一种政治义务,【/s2/】公共事务的辩论应该是豪放的、充满活力的、广泛公开的,其中大概包括对政府或官员的热烈、刻薄甚至尖锐的抨击& hellip& hellip本案广告抗议我们这个时代的重大公共问题,显然有受宪法保护的权利。

这段话成了以后经常引用的经典论断。判决宣布,在美国,对政府官员的诽谤也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在美国没有诽谤政府的罪行。强调批评政府、批评官员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该判决也改革了普通法中的诽谤诉讼。之后原告必须证明被告知道自己说的是不真实的,有重大过错,或者无视事实,明显不负责任。

关于整个案件,《纽约时报》前编辑、记者安东尼&布尔;刘易斯写的《批评官员的标准》值得一读(2011年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版)。

这一判断显然受到了美国哲学家米克尔·的影响;约翰的影响,他在1948年出版的《言论自由与人民自治的关系》中提出,人民对公共事务的言论应享有不受限制的绝对自由,公共言论是人民自治的基础,政府不应干预。

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设立的人权事务委员会也在2011年7月的第34号一般性意见中指出,《公约》非常重视在涉及政治领域和公共机构公众人物的公开辩论中不受限制的言论。对政府或其官员的批评,即政治批评的自由,是民主社会的基石。

纽约时报公司诉美国

第二个里程碑式的宪法诉讼是1971年纽约时报公司诉美国案(俗称五角大楼文件案)。

1967年,尼克松政府时期的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McNamara)命令一个越南战争史特别小组收集了几十年的各种资料。1969年,这份7000多页的研究报告被收集并列为绝密文件,后来被称为五角大楼文件。

1971年3月中旬,《纽约时报》获得了这些文件的副本。为了揭露美国政府在越南战争中欺骗美国人民的行为,《纽约时报》决定从1969年6月13日起以连载形式公布五角大楼文件的主要内容。

6月16日,尼克松政府向联邦地区法院起诉《纽约时报》,称其违反了联邦反间谍法。应政府要求,法官发布了临时禁令,禁止进一步发布文件。同一天,《纽约时报》改变了他计划连载文件的这条新闻:应美国政府的要求,法官命令《纽约时报》停止出版越南战争文件,等待听证会。

当《纽约时报》停止出版越南战争文件时,同样获得五角大楼文件的《华盛顿邮报》在6月18日再次连载这些文件。尼克松政府还向华盛顿的联邦地区法院起诉了《华盛顿邮报》。此后,其他一些报纸,如《波士顿环球报》、《芝加哥太阳时报》、《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等,也陆续刊登五角大楼文件。

6月25日,《纽约时报》在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上诉失败后,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弗洛伊德&米德多,此案中担任《纽约时报》辩护律师;还有艾布拉姆斯《第一修正案辩护》的中文译本(上海三联书店,2007)。

1971年6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票对3票支持《纽约时报》。五角大楼文件案最常引用的经典内容是由布莱克法官撰写并由道格拉斯法官参与的法律意见。有人指出,报纸为被管理者服务,而不是为管理者或统治者服务。政府审查报刊的权力已经被废除,所以报刊将永远保留谴责政府的自由。& lsquo安全一词是一个宽泛而模糊的概念,不应用来废除《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体现的《基本法》。以牺牲信息自由的代议制政府为代价来保守军事和外交秘密,不能为我们的共和国提供真正的安全。

【/h/】五角大楼文件案后,非常恼火的尼克松总统成立了一个专门调查泄密事件的机构——水管工小组,该小组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措施调查为上述报纸提供五角大楼文件的埃尔斯伯格。埃尔斯伯格是前兰德公司的雇员,一直参与文件制作。这些违规行为在后来的水门事件中暴露无遗。

【/h/】1972年总统大选,为了获得民主党内部竞选策略的情报,共和党尼克松竞选团队首席安全顾问詹姆斯&米德多;以麦考德为首的5人闯入华盛顿水门大厦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办公室,在安放窃听器、偷拍相关文件时当场被捕。这就是著名的水门事件。

水门事件曝光后,尼克松总统是否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成为焦点。尼克松的亲信们千方百计地处理了这次调查。《华盛顿邮报》的两名记者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通过代号为“深喉”的联邦调查局副局长马克&米德多相互追逐;费尔特的秘密联系人(在事件发生33年后公开)发现了一些重要线索,并通过调查报告揭露出来,最终在促使尼克松总统辞职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华盛顿邮报两位记者的成就开创了美国新闻报道的新纪元,因为他们摧毁了新闻业的一条潜规则:对敏感信息保持沉默,比如肯尼迪总统的轻率和约翰逊总统的不道德交易。

【/h/】1974年7月24日美国诉尼克松案,水门事件两年后,美国最高法院以8比0一致表决(伦奎斯特大法官回避在尼克松政府任职),裁定尼克松总统交出有关窃听的录音带,从而促使面临弹劾的尼克松辞职。

当时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中,有4名是尼克松总统在任期间任命的,但在宪法原则问题上,没有一个人向总统表示感谢。美国联邦法院法官没有终身任职和法定退休年龄,因此最高法院的九名法官中大多数都是老年人。这个案子是美国最高法院独立和权威的经典例子:9个没有一兵一卒,没有一只手的老人,有权对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总司令发号施令!

我记得1995年我访问哥伦比亚大学时,著名的国际法和宪法学者路易斯&布尔;亨金教授多次用这个例子来说明,美国有尊重宪法,服从法院判决的宪法文化。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所有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种千古不易的体验。美国也不例外,总统和他的政府滥用权力的例子很多。然而,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在遏制总统及其政府滥用权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