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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光州总领馆网站截图
【/h/】中国华侨网6月3日电据中国驻光州总领事馆网站消息,自6月1日起,韩国对持有登记证的外国人的出入境政策调整如下:
【/h/】首先,持有登记证的人必须在出境前到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再入境许可,否则不能再进入韩国。外国人登记卡分为a-1、a-2、a-3和f-4,持有有效难民卡的人不需要申请重新入境许可。
2。再次进入韩国时,应在48小时内出示医疗机构出具的英文或韩文健康诊断证明,包括是否有发热、咳嗽、畏寒、头痛、呼吸困难、肌肉酸痛、肺炎等新冠肺炎肺炎疑似症状。,并附上检测医生的签名和检测日期。持有a-1、a-2、a-3、f-4注册证的外国人,以及持有韩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检疫豁免证明的外国人,无需提交健康诊断证明。
三.5月31日24: 00前出境者,再入境时无需出示再入境证或医学证明。
详情请咨询韩国司法部出入境政策咨询电话1345或访问网站。
光州总领事馆领事保护和协助电话:062-361-8880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和服务紧急呼叫中心:+86-10-1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