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33字,读完约4分钟
上诉将近两个月了,接受二审的建议后,陈家终于站在了市高院法庭上。 昨天上午,“英菲尼迪长安街事件”终审后落锤,市高院驳回了陈家的所有上诉意见,维持了无期徒刑的原判。
5月20日,市二中院以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陈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王辉等366万余元。 陈家认为量刑太重,在法庭上盖章,上诉。 律师陆骏峰提出了三点上诉意见。 一个是陈家的罪名应该是交通事故罪。 当时英国凤凰车的刹车灯点亮,陈家踩刹车,没有主观故意搁置危害结果,无法以危险的做法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 二是陈家积极与受害者和解,愿意赔偿366万元,而且履行近200万元,法定有轻微情节。 三是鉴定陈家体内不含酒精,不能构成醉汉。
“陈家供述说,事件发生时自己看不到灯,只是踩了轮调和刹车,一审法院确认了这一证据。 陈家构成交通事故罪,有证据表明最高量刑是有期徒刑7年。 ”。 陆骐峰说,在二审期间提出辩护意见后,将13起本市审理的酒后驾驶致死病例作为量刑的参考提出。 在这些例子中,陈家事故造成的后果不是最重的,但量刑是最重的。
这个案件的二审是书面审理的,法庭调查了所有的卷子,从看守所当面审问陈家氏。 前天下午,辩护律师在看守所见到了陈家。 陈家对二审的结果非常紧张。 昨天上午,市高院就此案作出了公开判决。 市高院二审后,陈家相继与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待红绿灯的轿车相撞,造成两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受伤严重后果,认为弃车逃走,其行为以危险的做法犯公共安全罪 陈家的上诉理由不成立,辩护人意见理由不足的驳回。
市高院最终认为,一审法院根据陈家犯罪的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判决,定罪和适用法律是正确的,量刑是适当的。 这是为了维持原判。 陈家在判决后兴奋地说“不公平”,表示了诉诸最高法的想法。 辩护律师说:“我们会以所有可能的法律程序告诉他。 我希望法院能开始再审程序。”。
庭外追访:陈家之妻不敢旁听判决
昨天上午陈家的妻子很早就来到了市高院门口。 犹豫了很久后,她说她不会给律师旁听。 “我不敢见陈家,不敢旁听二审的结果”。 谢丹说,迄今为止赔偿王辉的近200万元,大部分是借的。 试图卖掉房子吃亏,但因拖欠房贷而被银行起诉。 现在房子被法院检查,过一会儿拍卖,王辉是房费的唯一受益人,和解协议约定的366万元完全入账。
谢丹说陈家是北漂族,诚实正义,孝顺父母。 前几天拼命赚钱给母亲看病,母亲去世后承担了照顾父亲和照顾弟弟读书的责任。 事件发生后,谢丹没有考虑过离婚,也没有考虑过不承担陈家承责任。 得知法院维持原判,谢丹说心情多而杂。 “现在只是赚钱还债,其他的都慢慢来”。
王辉在港口接受了康复治疗
昨天下午记者从王辉先生那里打了电话,但没有人应答。 据该代理律师介绍,一个多月前,王辉在父母的陪同下下到香港,现在正在医院接受康复治疗。 身体状况并不乐观,他说:“检测到另一个神经完全坏死,至今为止国内没有检测到。” 代理律师说,陈家来的近200万元赔偿金用于医疗费,王辉去港口后费用大幅增加,现在几乎没有剩下,等待着剩下的170万元赔偿金。
代理律师对二审判决的结果表示王辉后她心情平静,尊重法院的判决。 记者了解到,在双方的民事和解协议中,王辉只是签字确认了陈家的积极赔偿行为,没有提到是否同意。
事件的再生
去年5月9日5点36分,陈家喝酒后,超速驾驶英国凤凰城车,在建国门外大街的永安里十字路口违反交通信号,撞到了前方等待交通信号的菲亚特汽车,撞到了正常行驶的639路公共汽车。 之后,陈家弃车逃跑,在事故中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其6岁的女儿珠(小名)死亡,陈的妻子王辉受了重伤,公共汽车乘客刘的软组织受了挫伤。 (记者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