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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张蔚然)记者23日从公安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牌照管理的通知》,向各地公安机关保持对汽车牌照违法行为的严格管理态势,按规定发布汽车牌照
然后,为了进一步规范汽车临时牌照的采用管理,修改了公共安全领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牌照》( ga36-2007 ),新标准从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变更1张轿车临时牌照2张统一粘贴位置
临时行驶车的牌照是未登记汽车暂时在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根据原来的汽车牌照的基准,临时行驶车的牌照只有一张,要求放置在车内的挡风玻璃的右侧,车辆行驶时,从车身后部开始
临时牌照的采用期限很短,但有点驾驶员很难辨认汽车放置临时牌照,放任自己的驾驶行为,交通违法行为多,即使一点也要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提高检查的难度,提高道路交通秩序和大众生命财产的 对此,公安部组织通知修改汽车牌照标准,进一步规范汽车临时行驶车牌照的安装采用。
从去年1月1日开始,轿车的临时行驶车牌照将从1张调整为2张。 对于未登记的轿车,需要贴两张临时行驶车牌照。 一张必须贴在车内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另一张必须贴在车内后挡风玻璃的左下角。 其他类型的汽车必须在车内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员视线的位置粘贴临时行驶车辆牌照。
需要注意的是,临时行驶车的车牌必须贴在挡风玻璃上。 否则,公安机关将不按规定安装牌照进行处罚。
在严格的汽车牌照密封装置中采用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共安全领域标准的“汽车牌照专用密封装置”( ga804 ),新的汽车牌照专用密封装置生效,按照规定安装密封装置后,强行拆卸会导致车牌破损。 但是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发现车主不按规定安装车牌固定装置。 另外,安装可拆卸、可翻转的牌照架,自由拆卸牌照,采用假币、牌照等。
为了严格规范汽车牌照固定密封装置的采用管理,在现场领取汽车牌照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现场监督安装牌照,规范采用车牌固定密封装置,按规定进行车牌 发现安装了可拆卸或可翻转的牌照架的,当场拆卸,不按规定安装牌照前,不允许在道路上行驶。 公安机关进行定期检查或更换牌照业务时,必须对采用不符合规定的密封装置的汽车更换新的密封装置。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示广大车主,牌照固定密封装置是汽车牌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按规定安装牌照固定密封装置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予以认真调查。
牌照丢失或破损的,必须立即领取